所有适销性和适用于特定目的的保证均不包括在内. 卖方不作任何保证, 明示或暗示, 下列物品在使用中性能令人满意, 或者用买方的填充物, 组装, 存储, 或者航运业务, 或者考虑到以下出售的物品与买方可能考虑与此类物品接触的任何特定材料之间的化学和物理兼容性.
卖方与本合同所述物品有关的责任,限于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 卖方不承担任何附带或间接损害的责任, 或任何附加条款和条件.
如果本表格的条款或卖方的确认与买方的订单不一致, 卖方的形式应是还盘,而不是接受,除非买方同意, 哪些应明确限于这些条款. 买方订购或接受货物即构成该等同意. 买方规定的与本合同条款不同的任何条款都是对本合同的重大变更,特此反对. 卖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得放弃这些条件.
所有报价均以卖方的定价指示为准, 销售条款和条件, 通用质量标准, 以及卖方目录中列出的所有其他条款. 如本报价与卖方目录不同,以卖方更新后的目录为准.
所有报价均为离岸价,即卖方的装运地点,并在指定时间内有效. 否则,所有报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当要求延长交货日期时, 货物应按装运时的价格开票. 数量或规格的变化以价格调整为准. 卖方保留以不同价格向不同买家销售产品的权利.
买方授予卖方对卖方出售给买方的所有货物的担保权益,直到所有货物付款为止. 买方指定卖方作为买方的实际代理人,签署任何融资报表或其他文件,或采取任何其他必要行动,以完善该等担保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保护卖方的担保.
卖方承担所有税费和成本的增加, 由现在或将来的法律或其他政府行为引起的任何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卖方可以通过通知提高未交付余额的价格. 如果买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 买方可以取消当时未按上述提价生产的产品的订单, 但买方应接受在提价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内完成或正在处理的所有项目, 买方应按上述涨价前的有效价格支付所有该等项目.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卖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火灾, 事故, 洪水, 罢工, 工厂关闭, 劳工骚乱, 材料成本的不合理或不寻常的增加, 设备, 人工或其他费用, 战争行为, 防暴, 叛乱, 政府机构或官员的行为, 无法获得交通工具, 设备或部件, 或任何其他超出卖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 尽管卖方有任何履约借口, 买方应对实际交付的所有货物的价格负责.
卖方保证所售货物符合卖方同意的规格, 以卖方指定或明确同意的公差为准, 并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买方应承担任何订单项下交货总量的1%以内的缺陷造成的所有损失. 卖方将在第一次洗涤中允许瑕疵超过任何订单所涵盖的全部数量的1%, 容器的灭菌和灌装, 如果做得合理小心, 如果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十(10)天内提出书面索赔, 并给予卖方充分的机会进行充分调查, 在买方营业地进行检验或将集装箱送回卖方工厂, 以卖方指示为准. 缺陷集装箱的补贴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 按照本合同规定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开立信用证是买方对任何索赔的唯一救济, 是否基于合同, 保修, 侵权行为, 严格责任或其他. 卖方不需要根据以后货物的任何设计或其他修改对以前供应的货物进行调整. 买方承担使用本协议项下出售的产品所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所有货物均可作合理变更, 至于数量, 并应在标准公差范围内.P.I. 如适用,容量、高度、直径、厚度、宽度和重量. 允许卖方在数量上多或少变动百分之十.
价格是基于卖方的标准色调和颜色. 卖方将收取额外的特殊色调和颜色. 卖方将尽可能复制所要求的色调和颜色, 但不能保证完全复制. 如果买方有指定的原材料或部件, 卖方保留自行判断基本上等同的原材料或部件的替代权利.
买方承担由任何原因引起的任何产品损坏或损失的所有风险, 包括, 所有迟延风险不受限制, 运输或交付中的损坏或损失, 不管头衔是否已经过去.
如果买方的财务状况变得不满意卖方, 或买方试图转让其任何业务, 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令卖方满意的担保, 提前, 在制造或交付任何货物之前, 和/或声明支付全部购买价, 提前.
付款方式为订单付款,或经卖方信贷部门批准,30天内付现金. 财务费用1.所有逾期金额将按月加收5%. 买方应在装运时按比例付款. 如果买方延迟发货, 当卖方通知买方卖方准备发货时付款, 买方将支付合理的仓储费,从该日起至货物装运为止.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十(10)天内放弃所有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索赔. 卖方可以在任何时候检查任何和所有据称有缺陷的货物. 与买方使用或处置的货物有关的任何和所有索赔均被放弃.
如果任何人声称卖方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或助长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违反任何法律, 卖方可以暂停交付所有货物,等待解决或取消本协议. 买方应使卖方免受损失或损害, 包括律师费, 由于卖方制造或销售包含任何结构的货物而产生的任何索赔, 作文, mark, 设计, 通知或买方指定的其他设备或材料.
未经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接受的订单不得取消. 如果货物必须是特殊制造的,并作出任何更改或取消, 买方应以全价收取所有已完成的货物,并按卖方的成本加上按比例计算的利润(由卖方计算)收取所有正在加工的货物,买方还应赔偿卖方在采购材料或订单承诺方面的任何损失. 如果买方取消订单或不接受交货,卖方可保留任何首付款作为违约金. 无论如何, 卖方保留要求对任何被取消的订单收取价格百分之十五(15%)的取消费用的权利, 除卖方在本协议项下和适用法律项下的所有其他权利和救济之外.
卖方提供的或买方为卖方准备的所有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 价格, 图纸和其他规格)是保密的. 未经卖方明确书面许可, 买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任何该等信息,也不得将该等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